監理工程師是一種執業資格,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需要注冊才能以監理工程師名義執業,監理工程師注冊需要滿足的條件為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達到繼續教育要求、沒有《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所列情形。
《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十三條:不予注冊的情況。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因從事工程監理或者相關業務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3)未達到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4)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申請注冊的;
(5)以虛假的職稱證書參加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的;
(6)年齡超過65周歲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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