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增項最多能增項2個,監理工程師專業共三個,除了已取得專業資格證書之外,其余兩個專業都可以作為增項報考,增項個數沒有限制,但是監理工程師最多只能注冊兩個專業。
監理工程師專業: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
監理工程師增項條件:已取得三個專業中的其中一個專業資格證書。
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二)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經批準同意開展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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