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上崗證屬于崗位證書。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是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后獲得的合格證書,經過注冊后取得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
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人員,不得以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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