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室內設計,或稱室內環境設計,這里的環境著重有兩層含義:
一層含義是,室內環境是指包括室內空間環境、視覺環境、空氣質量環境、聲光熱等物理環境、心理環境等許多方面,在室內設計時固然需要重視視覺環境的設計(不然也就不是室內設計),但是不應局限于視覺環境,對室內聲、光、熱等物理環境,空氣質量環境以及心理環境等因素也應極為重視,因為人們對室內環境是否舒適的感受,總是綜合的.一個悶熱、噪聲背景很高的室內,即使看上去很漂亮,待在其間也很難給人愉悅的感受.一些涉外賓館中投訴意見比較集中的,往往是晚間電梯、鍋爐房的低頻噪聲和盥洗室中潔具管道的噪聲,影響休息.不少賓館的大堂,單純從視覺感受出發,過量地選用光亮硬質的裝飾材料,從地面到墻面,從樓梯、走馬廊的欄板到服務臺的臺面、柜面,使大堂內的混響時間過長,說話時清晰度很差,當然造價也很高,美國室內設計師費歇爾來訪上誨時,對落腳的一家賓館就有類似上述的評價。
另一層含義是,把室內設計看成自然環境一一城鄉環境(包括歷史文脈)-社區街坊、建筑室外環境-室內環境,這一環境系列的有機組成部分,是鏈中一環,它們相互之間有許多前因后果,或相互制約和提示的因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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